青奧事跡

江蘇省圣典律師事務所服務

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歷程


      2010年2月10日,國際奧委會投票選出南京作為2014年第二屆夏季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承辦城市。


      2010年3月,江蘇圣典律師事務所召開合伙人會議,決定由李竹影負責組織青奧應聘團隊,代表圣典與青奧組委會取得工作聯系,為青奧組委會招聘法律服務供應商做好前期準備。


      2012年8月,李竹影律師編寫了《圣典青奧法律服務指針》,從青奧法律組織架構、法律特點、圣典承諾等方面詳細地列明了圣典的職責和義務,力求做到各項服務萬無一失。


      2012年10月國際奧委會正式批準圣典擔任南京2014南京青奧會的法律供應服務商。

 


      為全力支持青奧會的舉辦,圣典合伙人會議決定將本應收取的、金額達兩百萬元的法律服務供應商報酬全部贈與青奧盛會的舉辦,同時,還決定劃撥出一大筆費用來補貼服務團隊的開支。


      鑒于2013年亞青會和2014年青奧會的組織工作繁重,合同審查任務緊迫,圣典所派出了劉霞,曾天等多為律師組成奧組委會現場服務團隊。他們長期在青奧組委會的現場駐會,分別參與合同審查、權益保障、綜合保障、審計監察等多個部門的工作。


 


      在青奧賽事召開期間,圣典派出吳庭祥、劉霞等五位律師擔任賽場法律志愿者團隊,直接辦理訓練場館團隊、非競賽場館團隊、專項工作團隊、組委會工作部門的法律事務。


      從2012年8月開始正式參與青奧(亞青)法律服務到2014年8月28日青奧會成功閉幕,圣典共計有46位律師、實習律師、實習生代表圣典在不同層面參與了青奧法律服務,他們以高質量的服務成績履行了圣典對青奧組委會的承諾。


      截止到2014年10月20日,圣典法律服務團隊全部撤離青奧組委會現場,圣典為青奧提供給的服務小時數(包含不計入VIK的服務時間)已經接近一萬個小時,相當于向青奧會提供了價值數百萬元的法律服務。



       在2013年10月,第二屆亞洲青年運動會組委會(暨2014年青奧組委會)特向圣典頒發答謝證書,以感謝和表彰圣典法律服務團隊為運動會的成功舉辦所提供的優質、高效的法律服務,并向多位有出色業績的圣典律師贈送了青奧組委會志愿者制服,以體現對他們工作的贊譽。